喜报 | 热烈祝贺我校再次荣获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称号
时间:2018-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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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刚刚接到的山西省高校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关于表彰 2016 — 2017年度高校文明单位标兵、高校文明单位和高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的决定》(晋高工﹝2018﹞1号)文件获悉,我校荣获“2016—2017年度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党委副书记武定远同志荣获“山西省高校精神文明创建先进工作者”。
一直以来,学校坚持立德树人,构筑精神高地。在固本培元抓文明创建过程中,学校把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与文明创建的现实目标紧密结合,把大处着眼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与小处着手的文明细胞建设紧密结合,形成了一系列体现办学传统的特色和亮点,以点带面,落细落小落实,整体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创建工作格局日趋完善。
省高校文明创建表彰,两年一届,分为 “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和“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两个荣誉等级,连续获“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称号两次以上,即可申报“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荣誉届内有效,必须持续创建申报。精神文明创建“贵在坚持、重在积累”, 此前,我校已获得2014—2015年度“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称号,今后精神文明创建工作必须常抓不懈、积小为大,为争创“山西省高校文明单位标兵”而努力奋斗。
(党委工作部 刘彩霞 /报道、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