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周语

浪费无异于犯罪

时间:2021-08-16     来源:     阅读0
兴航周语/第25篇
 (8月16日/星期一)
       看到这个标题,可能很多人会说:浪费固然不对,但说是犯罪就有些过了吧?我想说的是,为浪费下此定义的是毛主席。他曾说过:“贪污和浪费是极大的犯罪”。他一生反对浪费,他在每个历史时期的著作、讲话和具体实践中,对反对浪费和提倡节约都做过特别的强调。结合我们当下奢靡浪费之风盛行的状况,我以为将浪费定义为犯罪并不为过。
       相信有人还记得,袁隆平老人在接受采访时曾说过:“我们辛辛苦苦地钻研来提高产量,水稻产量每亩提高10斤、5斤都是很难的!我们的单产提高了之后呢,又浪费了,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我要建议政府把浪费当成可耻的行为,当成犯罪的行为来限制它。”令人欣慰的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食品浪费法》已于今年正式颁布,共计三十二条内容,文字并不多,希望大家都能够抽空读一读,切勿不知法、不懂法,更勿知法犯法。
       有人认为我们如今国富民强,浪费一点也无大碍。殊不知,我们并未到富得流油的地步。还有不少温饱都成问题的人,还有一些山区的孩子,在为每天能吃上一个鸡蛋而努力。老一辈人很多都记得“三年自然灾害”,1959年至1961年间由于“大跃进”和人民公社化运动中的“左”倾错误,加上连续几年大面积自然灾害,粮、油和蔬菜、副食品等极度缺乏,许多地方的人们出现了浮肿病,有的地方的死亡率是正常年份的好几倍。以史为鉴,追昔抚今,我们哪有什么资格去浪费呢?
       一粒米,千滴汗,粒粒粮食汗珠换。大家知不知道种一棵水稻,需要多长时间?几棵水稻上结出来的稻子才能做一碗米饭?别人刚拖的地我们尚且不好意思随便踩一脚,对于经过种植、施肥、防治病虫害、收割、晾晒、储存、加工等诸多环节,辛苦得来的粮食又怎忍心浪费呢?我曾留意过很多单位、学校的餐厅,有的人吃一半倒一半,浪费可谓触目惊心。在呼吁个人反思的同时,诚挚建议餐饮经营户们能够创新经营方式,主动提供小份菜、半份菜,菜单标注菜量,引导适量点餐,以实际行动避免食材浪费,防止用餐浪费,将节约型餐饮作为常态化工作来开展与推进。
       推而广之,不只是食物,我们身边很多物品被抛弃、被扔掉时远未到它的使用寿命,这何尝不是一种浪费呢?犹记得毛主席在反对浪费上,始终是身体力行。衣服旧了,舍不得扔,缝洗之后继续穿。为了接见外宾合乎礼仪,他做了两套衣服,买了一双圆头的黄皮鞋,就这点儿行头,他一直穿到去世。他曾在文章中指出:“任何地方必须十分爱惜人力物力,决不可只顾一时,滥用浪费。”打江山的尚且如此,我们又岂能浪费无度呢?
       节俭是我们中华民族几千年来的传统美德,《左传》有云:“俭,德之共也;侈,恶之大也。”如今,这种美德更应该成为一种习惯和风气。许多人大手大脚的毛病并非与生俱来,一些人的浪费习惯也多是在不知不觉中形成的。很多“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很大程度上是由于人们对其熟视无睹、听之任之造成的。人不畏错,畏在不自知。一滴水、一度电、一张纸、一支笔或许不起眼,但涓涓细流,汇成大河。正所谓:节约莫怠慢,积少成千万。我辈须谨记!
       民族复兴任重道远,要靠一代又一代人胼手胝足艰苦奋斗,对于奢侈浪费,我们绝不纵容。系统来看,治理浪费,需要国家多措并举、精准施策、科学管理、社会共治。作为个人,无论我们身处什么年龄、具备什么条件、处于什么岗位,都应以当家做主的主人翁态度,投身节俭行动,告别浪费行为。切记浪费无异于犯罪这句话,从点滴做起,努力做这个社会的良心公民,千万不能当“败家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