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22年度教学辅助系列初级职称 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部、处、室:
为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职称评审的导向作用,根据国家及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有关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教学辅助系列初级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
由学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组织实施,办公室设在人事处,具体负责职称评审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评审类别
1.实验系列:实验员、助理实验师
2.图书系列:管理员、助理馆员
3.工程系列:技术员、助理工程师
三、评审范围
1.实验系列:实验室管理处、各教学单位专职从事实验教学、实验室建设和管理、实验操作、仪器维修、电教等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
2.图书系列:图书馆专职从事图书资料管理专业技术人员。
3.工程系列:基建处、后勤保障处专职从事工程技术人员。
四、申报条件
1.基本条件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的规章制度,热爱祖国,爱岗
敬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能基本掌握相应系列岗位业务有关知识和技术,并能全面、熟练地履行各系列岗位职责。
2.学历要求
具有与本人实际从事专业相同或相近的国民教育学历。近年取得的成人教育专业学历,须与本人实际从事技术工作的专业相同,否则不能作为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若为专业相近学历,须取得学历后满3年,方可按相应任职资格评审的有效学历对待。
3.具体条件
1)员级:大学专科、中专学校毕业,一年见习期满,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相应系列员级。
2)助理级: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一年见习期满考察合格可认定为相应系列助理级。
3)员级晋升助理级:大学专科毕业,受聘员级职称2年以上。
五、申报流程
1.个人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各教辅系列专业技术人员自行下载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个人基本情况表》。
2.部门推荐。各部门综合考察申报人的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并由部门负责人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中签署推荐意见。
3.资格初审。人事处对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初审。
4.公开评审。由学校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具体组织实施。
5.结果公示。评审结果在校内进行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当天不算公示期)
6.资格确定和聘任。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职称并进行聘任,以下发红头文件为准。
六、时间安排
1.申报时间:2022年4月28日-4月30日。
2.材料收审:申报材料经部门负责人签注意见后报人事处。
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2份
2)《个人基本情况表》2份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及获奖证书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
4)公开发表的论文、专著、专利、科研成果支撑材料等原件(审核后退还)及复印件一份。
5)本人1寸红底免冠照一张。
3.认定与评审:拟定于2022年5月3日进行。
七、收费标准
参照省人社厅函【2017】1244号文件,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费执行200元/人。
八、其他说明
1.初级专业技术职称实行自愿申报、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的原则。
2.所报资料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取消资格。
3.受到记过以上行政处分且在处分期间或受到党纪处分期间人员不得申报。
4.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规定时间报送材料,逾期不报,视为本部门无人申报。
5.任职时间截止到2022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