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委员会

一、部门简介

学术委员会是学校的最高学术机构,在学科建设、学术评价、学术发展和学风建设等事项上行使咨询、审议、决策、和评定等职权。

学校尊重和维护学术委员会的地位,支持其履行职权,保障其决议的执行。

学术委员会倡导学术自由,开展学术交流,恪守学术道德,提高学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水平,促进学校发展。坚持独立、公平、公正、公开地履行职责,保障教师在教学、科研和学术事务管理中充分发挥主体作用。

各二级学院可设立相应的分学术委员会,分学术委员会在学校学术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工作。

二、组织机构

主   任:王枝茂

副主任:王建国  牛  侨

委   员:常文萃  陈彩萍  陈志华  高宏伟  郭新平  李秋书

             米万锁  邱怀生  闫文谦  赵   欣   邹安刚  李俊晓

秘   书:高晓波

三、工作职责

1.审议学科发展规划、科研发展规划、师资队伍建设规划、学科与专业的设置、教学与科学研究计划等。

2.评审学校科研基金项目,评议学科建设重大项目的立项申请、中期检查和验收报告,评定重大教学和学术成果,评议和监督教学质量。

3.审议人才培养标准、学位授予标准及细则。

4.对外推荐优秀学术人才、科研项目、科研成果,推荐国内外重要学术组织的任职人选等。

5.接受学校委托对有关学科建设、人才培养、学术研究和队伍建设等重大事宜提供咨询意见。

6.指导、组织全校性学术交流活动。

7.指导、组织各种形式的学术道德和学风的教育,调查和评议学术纠纷和学术失范行为,对涉及违纪、违法问题,交由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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