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重国粹文物传承
兴航晨语一一(10月13日、星期二)
中国是一个历史悠久的文明古国,其文化和自然遗产中蕴含着中华民族五千多年的传承。在漫长的岁月中,中华各族人民共同创造了宝贵的文化和物产国粹,包括以物质形态存在的具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等;也包括以非物质形态存在的世代口头传说、传统表演艺术、民俗活动、礼仪节庆和手工技艺等。对此理应引起高度的重视,理应得到保护和传承。
可以这样讲,我国文化和自然遗产传承着中华民族智慧的结晶,也传承着全人类文明的瑰宝。目前全国有省级文保单位9300处,市县级文保单位58000余处,还有需要进一步认定的文物遗产,其责任重大。2019年8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甘肃考察时讲:“要加强对国粹传承和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的支持和扶持,加强对少数民族历史文化的研究,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020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山西考察时讲:“云冈石窟是世界文化遗产,保护好云冈石窟,不仅具有中国意义,而且具有世界意义。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不可替代的宝贵资源,要始终把保护放在第一位。”
文化和自然遗产具有巨大的价值,不论是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石刻、壁画,还是历史上各时代的重要实物、艺术品、文献、手稿、图书资料等,都是不可再生、不可复制的,其价值是不可估量的。文化和自然遗产作为人类自然和社会活动的历史遗存,无论它们最初是精神的还是物质的、先进的还是历史性的,都从不同的侧面和领域揭示着一定的客观现象,体现了古代人民的思想道德和科学水平,它们的价值和作用是永恒的。
如何注重和保护这些文化和自然遗产呢?(1)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宣传力度。借助新兴的工具与手段宣传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重要意义,例如,通过网络等平台,为文化和自然遗产建立网站,开设微博、微信公众号等,直接向广大人民群众传递信息与资讯,及时更新文化和自然遗产的最新动态与发展,增强全社会文化遗产保护意识,更好地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更好传承文明、增强文明自信。(2)完善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立法。文化和旅游部等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自身的主导作用,理应高度注重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在充分学习和了解先进国家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相关法律条款之后,结合我国的自身特色,不断完善并发展充实我国的法律与保护机制。
(3)加强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管理。①加大资金投入。一方面,要获得政府支持,需要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的工作人员做出详细的规划与分析,向政府说明相应遗产的重要性以及发展该项文化和自然遗产所能够带来的收益,促使政府加大资金投入。另一方面,广泛吸收社会资金。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部门可以选择与民间团体或是企业合作,给文化爱好者提供一个交流讨论的平台,吸收来自民间的资金,形成多源的资金机制。②加强人才培养。组建一支理论知识与实际操作兼备的复合型人才队伍,既要具有专业知识又要热爱中国传统文化,既要具备忠诚、执着、朴实的品格也要有使命和担当意识。逐步建立起科学完善的人才招揽与培训机制,逐步将文化和自然遗产人才往专业化、职业化上发展,通过组建文化和自然遗产“专家小组”的形式对每一项文化和自然遗产都进行有针对性地传承与发展和利用。(4)发掘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当代价值。对于文化和自然遗产而言,注重保护是前提,利用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坚持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激活文化遗产的生命力,让收藏在博物馆里的文物、陈列在广阔大地上的遗产、书写在古籍里的文字都活起来。采用与企业合作的方式,合理地将文化和自然遗产商业化,提升了文化和自然遗产的知名度,激发群众对非文化和自然遗产的兴趣。
五千年中华大地虽然历经沧海桑田的变化,但历史的车轮不会碾碎你曾经的辉煌,梢纵即逝的时间也不会吹走你不朽的文化遗产,因为:消失的是有形的生命,永不退逝的是历史文明,保护下来的就是世界文化遗产。这些国粹永远昭示着历史的文化丰碑,永远象征着中华民族的血脉相连和民族精神……让世界了解中国,让中国了解世界,注重国粹文化传承,保护世界文化遗产,是当代人不可忽视、不可大意的历史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