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戒尺还给教师
兴航周语/第46篇
1月10日/星期一
在老辈人传统观念中,老师训诫学生就像父母教训淘气的孩子一样,乃天经地义之举。然随着时代的发展变化,越来越多的声音开始置疑教育惩戒的合理性。尤其近年来教师因怕“惹祸上身”,对于顽皮厌学的学生,愈不敢批评、不敢管教,着实让人无奈,教育质量也每况愈下。在我看来没有惩戒的教育,很大程度上是一种不负责任的教育,合理、适度的惩戒,才能让教育赢得应有的尊严。
我国自古就有“严师出高徒”的传统。甲骨文中的“教”字就是一个人手持教鞭在教育孩子。三字经中也说:“教不严,师之惰。”少年鲁迅就曾因上学迟到,被先生用戒尺打过手掌,之后他在书桌上刻了一个“早”字来警示自己,从此再未迟到。然而,如今“严师”却越来越不好当,正如江苏常州的小学校长李伟平所说:“我们现在对学生过度保护,家长过度干预,老师失去了一种管教的权力。”笔者认为,是时候把“戒尺”交还给老师了。
一、放任学生是最大的不负责任。师者,传道授业解惑也。学生做得不对,老师自然要批评,假若是非不分,又如何称之为“教育”呢?倘若如此,不仅是对学生的不负责任,也是对学生家庭及社会的不负责任。长此以往,学校的校风、学风也必然会走下坡路,又如何为党育人、为国育才呢?话说回来,老师不敢批评学生,受害的首先是学生,如同一棵树苗得不到及时的修枝剪杈,极易长成“歪脖子树”。很多老师都曾感慨,毕业后真正感恩老师的,往往是那些受批评多的学生。
二、各方对此需达成共识。要将“戒尺”用好,学校、社会、家庭都应给出正面引导。学校应该明白没有惩罚的教育,是隔靴搔痒的、不负责任的教育。社会应该积极引导、宣传正向的教育模式。家长应该明白孩子如果对规则没有敬畏心、对学业没有上进心,必难成长为有用之才,这一定不是家长希望看到的。实施教育惩戒的目的是为了让教育变得更完整。只有各方对此达成共识,从心出发,从爱出发,才能实施合理的教育惩戒,也能够切实保障每一个生命受教育的质量。
三、共同制订合理有度的规则。教育惩戒,说到底是培养一种规则意识,让学生明白边界的概念,明白哪些可为、哪些不可为,哪些当为、哪些不当为,如果这些规则由教师或学校单方面制订,学生只是被动接受,往往有一定的局限性,甚至容易遭到学生和家长的反对。因此,我认为在制订细则或操作规范时,教育惩戒的实施者、接受者以及监护人,所有权利相关方都应该参与进来。多角度的意见会让相关规则更加完善,学生自己参与制订的规则在实施时也更容易被接受。
四、严在当严处爱在细做中。我多次讲过这句话,这也是我从教三十多年来的行为准则。师生之间说倒底是严父与慈母并施的关系,没有了严格严谨,对学生放任是亵渎了教育,但严应严在当严处,也不可令学生望而生畏。没有爱的教育只会令学生反感,因此关爱学生才是根本,从爱出发实施严教,学生一定会感恩戴德,家长也会给予配合,这是辩证法在教育规律中的必然体现。
总之,有一点我是始终坚信的,我们只要坚持对学生理性的爱,保持为人师者的基本的责任心,那么学生的成长一定会是健康的。如今,我们既要把“戒尺”还给老师,也要把握好尺度,赋予其温度。毕竟,批评惩戒只是手段,不是目的,用艺术化的方式方法使学生变得更好,才是教育的真谛。